第一步:打开手机上的“应用市场"或“应用商店”或应用宝、手机助手(如360助手、百度助手)等;
第一步:搜索“消考宝”三个字,搜到后点开并下载安装即可。
第一步:打开微信;
第二步:搜索“消考宝”小程序,安卓手机与苹果手机的搜索方法略有不同,详见以下说明:
1)苹果手机:点击顶部的搜索框,并在搜索框下面的“搜索指定内容”中点击“小程序”,而后在搜索框内输入“消考宝”三个字,最后在打字键盘中点击“搜索”键。
2)安卓手机:点击顶部的搜索图标(放大镜图标),并在搜索框下面的“搜索指定内容”中点击“小程序”,而后在搜索框内输入“消考宝”三个字,最后在打字键盘中点击“搜索”键。
第三步:点击搜索结果中的“消考宝”小程序即可。
第一步:打开微信
第二步:搜索“消考宝”小程序,安卓手机与苹果手机的搜索方法略有不同,详见以下说明:
1)苹果手机:点击顶部的搜索框,并在搜索框下面的“搜索指定内容”中点击“公众号”,而后在搜索框内输入“消考宝”三个字,最后在打字键盘中点击“搜索”键。
2)安卓手机:点击顶部的搜索图标(放大镜图标),并在搜索框下面的“搜索指定内容”中点击“公众号”,而后在搜索框内输入“消考宝”三个字,最后在打字键盘中点击“搜索”键。
第三步:点击搜索结果中的“消考宝”公众号即可。
【2017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技能实操考试教材全本免费下载】
各州、市消防支队,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社会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消防协会统一安排,结合全省报考情况,现将2017年度第三次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及灭火救援员实操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情况
本期考试报名时间截止于2017年8月17日,最终确认参加本期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的人数为1622人(其中: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1070人,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215人,灭火救援员初级337人),考场56个(详见附件2)。
二、考场安排
(一)理论考试
1.考试时间:2017年9月24日(星期日)14:00—15:40。
2.考试地点:西南林业大学(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300号,市内可乘55、70、75、Z71路公交车到终点站或乘22、60、906、C136、K18公交车到西南林业大学东门站下车)。各位考生的具体考场和座位以《准考证》为准。
(二)灭火救援员实操考核
考核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9月27日,共三天。
考试地点:云南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昆明市阿拉乡小石坝村)。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消防培训机构、单位或个人在准考证打印时限内自行登陆云南消防网主页云南省消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bm.yn119.cn/Login.aspx)打印,凭准考证参加考试。本次准考证打印时限为2017年9月18日9:00至2017年9月24日15:00。在华铄、尚云、源洱3所消防培训学校参加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的学员,其《准考证》由相应消防培训学校统一打印和发放;灭火救援员考生由组织报名的消防支队统一打印和发放;其余考生的《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打印有困难的考生请电话咨询云南省消防协会网(电话:0871-64646195)。准考证打印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
特别强调,按上级有关要求,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携带证件不全者不允许进入考场。
四、灭火救援员考试安排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各支队根据路途情况自行安排出发时间,9月24日下午13:00前,所有参考人员必须到达西南林业大学,各支队带队干部与云南省消防总队专职队指导处人员进行签到确认,并报告人员到场、住宿情况;9月24日下午理论考试结束后,各支队自行将队伍带到昆明市阿拉乡小石坝村,带队干部于19:00前到云南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综合楼一楼报到,报告人员住宿情况(联系电话:尹参谋13608818845、杨参谋15987300623)。
(二)食宿安排。本期参加灭火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食宿自理,考生食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三)考评员安排。按照部消防局要求,灭火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由参加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消防协会、公安部消防局统一培训并取得考评员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四)注意事项
1.为加强考试工作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对参考人员进行一次“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教育,要将考试纪律传达到每一名考生,坚决杜绝替考,抄袭等作弊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生以上行为,鉴定站将根据有关规定上报,进行严肃处理。
2.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上一期考试中存在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尤其是各支(大)队在考前要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好理论和实操课目的复习和训练,确保考试质量和过关率。
3.考试期间,考生统一着工作服(政府专职队员统一着作训服,不戴帽子;单位专职消防队员统一着本单位配发的工作服),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相关考试用具,按照考试场次和座次安排准时入场就坐,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书籍、资料、笔记本电脑及电子储存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
4.各支队要指定一名干部带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考生往返途中和在昆期间的日常管理,负责考试期间考生集合入场等工作。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及带队干部立即返回,不得在昆停留,各支队司令部要及时向总队司令部报告考生返回情况。各单位于9月22日14:30前将带队干部名单及联系电话(填写附件1)报总队司令部尹参邮箱(yyw0600@yn)。
如有其他问题,可与省消防协会联系(刘老师15812042893,魏老师15925187925,段老师15812220384)。
云南省消防协会
2017年8月28日
鸟欲高飞先展翅 人要拿证多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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