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打开手机上的“应用市场"或“应用商店”或应用宝、手机助手(如360助手、百度助手)等;
第一步:搜索“消考宝”三个字,搜到后点开并下载安装即可。
第一步:打开微信;
第二步:搜索“消考宝”小程序,安卓手机与苹果手机的搜索方法略有不同,详见以下说明:
1)苹果手机:点击顶部的搜索框,并在搜索框下面的“搜索指定内容”中点击“小程序”,而后在搜索框内输入“消考宝”三个字,最后在打字键盘中点击“搜索”键。
2)安卓手机:点击顶部的搜索图标(放大镜图标),并在搜索框下面的“搜索指定内容”中点击“小程序”,而后在搜索框内输入“消考宝”三个字,最后在打字键盘中点击“搜索”键。
第三步:点击搜索结果中的“消考宝”小程序即可。
第一步:打开微信
第二步:搜索“消考宝”小程序,安卓手机与苹果手机的搜索方法略有不同,详见以下说明:
1)苹果手机:点击顶部的搜索框,并在搜索框下面的“搜索指定内容”中点击“公众号”,而后在搜索框内输入“消考宝”三个字,最后在打字键盘中点击“搜索”键。
2)安卓手机:点击顶部的搜索图标(放大镜图标),并在搜索框下面的“搜索指定内容”中点击“公众号”,而后在搜索框内输入“消考宝”三个字,最后在打字键盘中点击“搜索”键。
第三步:点击搜索结果中的“消考宝”公众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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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工匠精神、专业精神,造就更多精益求精、技艺精湛的“工匠精英”,激励广大消防从业人员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共同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竞赛项目
共设灭火战斗员、应急救援员、搜救犬训导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通信员6个竞赛项目(相关技术文件另行发布)。
参赛条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员,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救援组织成员,在消防控制室从事消防设施操作的值班在岗人员,且年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前出生)、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中国公民。参赛选手应政治表现良好、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同时满足所参加项目技术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
组织形式
大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选拔赛。由各省级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团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消防救援总队具体承办。竞赛形式由各地自行确定,于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灭火战斗员、应急救援员、搜救犬训导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通信员5个竞赛项目各选拔2名队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和其他队伍人员各1名),消防设施操作员竞赛项目选拔1名队员,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中央垂直管理单位、部委直属单位,央企及其分支机构人员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选拔赛。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实施。
(二)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决出最终名次后举行颁奖典礼。决赛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具体时间、竞赛场馆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所需器材、赛标、吉祥物等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组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决赛期间,同步组织行业队伍建设成果汇报、专业装备器材展示、消防技术交流互动、绝技展演、人才招聘等活动。
奖励措施
各竞赛项目的前3名由大赛组委会分别颁发金牌、银牌和铜牌,其中金牌选手授予大赛荣誉金头盔;第4至15名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符合条件的另给予以下奖励:
(一)各竞赛项目的前5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
(二)各竞赛项目的前3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选手,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程序向共青团中央推荐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三)各竞赛项目的第1名且符合推荐条件的职工选手,可在次年度由其所在地按程序优先推荐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参赛选手,在各竞赛项目中取得第1名的,记个人一等功一次;取得第2、3名的,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五)对获各竞赛项目决赛前5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各竞赛项目决赛6-20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六)对贡献突出的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宣传媒体,颁发“特别贡献单位”奖牌;对组织竞赛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在大赛期间参与技能展示和交流互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质支持单位”奖牌;对在大赛中获得金牌参赛选手的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对在大赛执裁中表现优异的裁判员,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大赛志愿者,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